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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我省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建议
2016-12-07 17:18:32 来源:四川政协网

 

  目前全省各地建立了很多公众活动场所,设立了大量健身器材,为大众的娱乐健身提供了便利。但是同时也有一些不足:例如,健身场所无人管理;健身设备盗损严重;场所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

  要解决这一问题,改善公共健身场所的现状,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负担已经很重,需要建设的项目很多;人口稠密地区的地价也非常昂贵,建筑物拥挤,没有多余的空地。如果抽出一部分用地来建设公共健身场所,势必有一定的难度,有些地区还要等到建筑拆迁或重新规划,需要很长的建设周期。

  目前,部分地方试点中小学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是一项造福民众的举措。我省各市州近年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民众对身心健康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中小学在各市区内分布相对均匀,对建设全民健身场所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试点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学校体育设施的养护问题、校园安全问题、人身伤害问题等。

  各地在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值得推广,产生的问题值得借鉴。为了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健康开展,造福民众,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中小学体育设施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为此我们建议:

  1.全省范围内公办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属中等及高等学校应当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将符合社区居民需求、符合安全要求的体育设施,包括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操场、球场、体育场(馆)等建筑物、场地和设备等,利用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各级政府应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2.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事业发展计划,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投入。同时,各级政府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境外机构和个人捐赠、赞助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或者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参与管理学校体育设施。

  3. 政府应该在开放中小学体育设施的同时,给予中小学相应的设施养护经费。

  开放中小学体育设施后,势必加大硬件的损耗。政府应该将一部分全民健身的投入用于对学校体育设施的养护。虽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比起单独建立健身场所,请专人看管维护的效费比要高。在全民健身的同时,也保障了校园体育设施的正常运转。

  4. 应该根据中小学作息时间制定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

  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可能会影响到校园的内部治安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所以在相关规定上应尽可能考虑到将学生和社会人员使用体育设施的时间岔开。基本的思路是,学生在校时间体育设施不对外开放。放学后,体育设施对社会人员开放一段时间。这样既保证了学校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也能避免由于大量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对在校学生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具体开放的设施和时间应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5. 应该对使用体育设施的人员提供安全防范措施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保障。

  任何体育健身活动都会有一定的危险性。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应保证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完好并以适当的方式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游泳馆等场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护人员。当公用体育设施对使用者造成人身伤害时,责任难以界定,受伤害者的权益无从保障。是否可以考虑对社会开放中小学健身设施的同时,动员使用人员参与人身伤害保险。或由保险公司对公用健身设施的使用提供强制保险。一旦使用者发生意外,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与赔付,减轻中小学校方开放体育设施的压力与负担。(民建南充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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